南江头条 · 本地头条 | 南江公开庭审一起非法狩猎案

发布时间 2024-05-29 17:03:54
扫码打电话
封面: https://www.njjdzi.com/source/plugin/xigua_hb/pics/202405/29/17169645476656ccc332112.png

安全小贴士: 以各种理由收取费用(押金、服装费、报名费、充值卡等)均有诈骗嫌疑,请提高警惕。

详细描述

标题: 南江公开庭审一起非法狩猎案

封面:

案发地公诉“零距离”释法

南江公开庭审一起非法狩猎案

保护野生动物,关乎生态环境,更关乎人类福祉。近日,南江县检察院到案发地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非法狩猎和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,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,并邀请4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庭审。

2023年3月至9月,被告人杨某、黄某、鲜某三人单独及共同在居住的南江县某村的山林、田地边使用猎套、兽夹等工具捕获毛冠鹿、猪獾、花面狸、赤麂、豪猪、黄鼬数只,价值12万余元。被捕获野生动物均被刨杀、食用或冷藏。经认定,毛冠鹿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赤麂、花面狸、猪獾、豪猪、黄鼬为国家“三有”野生动物。南江县检察院于2024年4月7日以涉嫌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、非法狩猎罪对杨某、黄某等3人提起公诉。

“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,以后决不再犯。同时希望大家监督我,以我为鉴,不要随意伤害野生动物。”杨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当庭认罪认罚,并表示愿意义务做一名生态保护宣传员。

法庭采纳了公诉方意见,当庭依法作出判决:以杨某、黄某、鲜某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、非法狩猎罪判处三人两年八个月至两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依法没收涉案工具。

“我们将庭审搬到案发地,既起到了公正审判的作用,也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普法课,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。”参与案件审理的南江县法院法官表示。


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《今日南江》上看到的,谢谢

联系人

案发地公诉“零距离”释法!南江公开庭审一起非法狩猎案
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《今日南江》上看到的,谢谢
立即联系
蜀ICP备19034134号-1
川公网安备 51192202000143号
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:1503000213号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川B2-20201328
《今日南江》版权所有;客服电话:0827-8855308